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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財務援助

常見問題集(FAQs)

從聖塔克拉拉縣衛生系統 (County of Santa Clara Health System) 收到一份或多份醫療帳單的個人,這些帳單在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被轉送至催款部。縣府已經確定所有可能符合條件請領的個人,並會向他們每位發函通知並附上申請表,鼓勵他們申請該追溯計劃。

在追溯計劃下,那些潛在可領取折扣資格的個人,收到信件通知並有意申請者,必須: 

  1. 填妥完整的申請表,並自通知日期起算,在 65 天內將其交回本縣; 並且 
  2. 自通知日期起算,在 215 天內向縣府提交收入、身份和居住地等必要證明文件以兹核實。 

縣府可能會聯繫申請人以索取更多資料。 

如果被通知之受文者有填妥完整並按時提交申請表以及所有必要的證明文件,縣府將會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請領全部或部分財務援助。  

此符合資格領取的決定,係基於被通知受文者其家庭收入及其家庭人口數之規模,依照下表聯邦貧困線的標準,並根據被通知受文者其帳單轉送至催款部的時間。在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間轉送到催款部的醫療帳單,其折扣資格多寡將根據當時有效的縣府支付能力決定和當時相關慈善護理計劃和折扣計劃政策進行評估。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送到催款部的醫療帳單折扣請領資格,會根據當時有效的醫療保健獲取計劃政策進行評估。 

收入是指,被通知受文者在其醫療帳單轉送到催款部之該年份,其家庭的總收入。  

家庭人口數之規模是指,在被通知受文者的醫療帳單被送到催款的年份,包括被通知受文者、其配偶或家庭伴侶,以及 21 歲以下的受撫養子女無論是否住在家裡。 

帳單被轉至 
催款的期間 
按家庭人口數之規模,有資格請領帳單全額折扣的最高收入水平 按家庭人口數之規模,有資格請領帳單部分折扣的最高收入水平 
2018年10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2018 (FPL的138%) 

1 口之家: $16,753 

2口之家: $22,715 

3口之家: $28,677 

4口之家: $34,638 


2019 (FPL的138%) 

1口之家: $17,236 

2口之家: $23,336 

3口之家: $29,435 

4口之家: $35,535 


2020 (FPL的138%) 

1口之家: $17,609 

2口之家: $23,791 

3口之家: $29,974 

4口之家: $36,156 

2018 (FPL的350%) 

1口之家: $42,490 

2口之家: $57,610 

3口之家: $72,730 

4口之家: $87,850 


2019 (FPL的350%) 

1口之家: $43,715 

2口之家: $59,185 

3口之家: $74,655 

4口之家: $90,125 


2020 (FPL的350%) 

1口之家: $44,660 

2口之家: $60,340 

3口之家: $76,020 

4口之家: $91,700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 (FPL的400%) 

1口之家: $51,040 

2口之家: $68,960 

3口之家: $86,880 

4口之家: $104,800 


2021 (FPL的400%) 

1口之家: $51,520 

2口之家: $69,680 

3口之家: $87,840 

 4口之家: $106,000 

2020 (FPL的650%) 

1口之家: $82,940 

2口之家: $112,060 

3口之家: $141,180 

4口之家: $170,300 


2021 (FPL的650%) 

1口之家: $83,720 

2口之家: $113,230 

3口之家: $142,740 

4口之家:  $172,250 

所有年份和家庭人口數之規模數的聯邦貧困水準金額可以在線上查看:https://aspe.hhs.gov/topics/poverty-economic-mobility/poverty-guidelines/prior-hhs-poverty-guidelines-federal-register-references 

申請人必須提交其醫療服務帳單被催款當年的家庭總收入證明。例如納稅申報表或工資單。

申請人必須提交身份證明(附有照片)。 例如駕駛執照、護照、其他政府核發的身份證件或工作或學生證。 ​

申請人必須提交其醫療服務帳單被催款年份的所在居住縣證明。 例如租屋合同、租賃、房貸帳單、水電費帳單、駕駛執照或車輛登記證。 

請注意:對於帳單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被送至催款且家庭總收入介於聯邦貧困線的 400% 到 650% 之間的被通知受文者,其部分折扣僅適用於聖塔克拉拉縣的居民。 

申請人必須自首次通知之日起算,於 215 天內,向縣府提交所有必要的證明文件。縣府會透過電話和書面形式聯繫每位未能及時提交所有必要證明文件的申請者,以提醒他們截止日期。 如果申請人沒有按時提交所有必需的證明文件,他們的申請將被標註為不完整並遭拒絕。

是的。 如果個人的折扣申請被拒絕,或者他們認為應可獲得更多的折扣,則可以自縣府發文拒絕之日期起算30 天內,填妥以下完整上訴表並提交。 有關進一步說明,請參閱上訴表。 

下載上訴表 

不提供。 根據該計劃申請並有資格獲得追溯財務援助的個人,其醫療帳單在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被轉送到催款部者,將獲得聖塔克拉拉縣衛生系統的一次性折扣。 

有關申請醫療保險和其他財務援助計劃的免費幫助,請造訪此網頁或聯繫 CSCHS 患者服務部門(Patient Access Department): 

  • 撥打 (866) 967-4677 (TTY: 711)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 4點30分); 或 
  • 親臨770 S. Bascom Avenue, San José, CA 95128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 4點30分) 。